很多人都在问我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政策,条件是什么?根据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,投靠厦门岛内还是厦门岛外都有不同的条件,小编对不同情况作了整理,具体如下:
一、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办理依据:
1、《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》(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);
2、《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(厦府[2010]214号);
3、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》(厦府[2015]36号)。
二、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报条件:
1、将户口迁入思明区、湖里区,需夫(妻)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。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;将户口迁入集美区、海沧区、同安区或翔安区的,需夫(妻)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。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;
2、对于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福建省“百人计划”、厦门市“海纳百川”、“双百计划”的人才、高层次留学人才,以及经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(公务员局)、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(含从岛外调入岛内)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(学位)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,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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